社区协议
欢迎光临天虹社区论坛!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您可以选择不进入天虹社区论坛;进入天虹社区论坛则意味着您将同意遵守本协议下全部规定,并完全服从于天虹社区论坛的统一管理。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
我们的服务范围非常广泛,因此有时还会适用一些附加条款或产品要求(包括年龄要求)。附加条款将会与相关服务一同提供,并且在您使用这些服务后,成为您与我们所达成的协议的一部分。
我们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公司经营状况、经营策略调整和软件升级等原因修订本协议。更新后的协议条款公布后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如果您不同意协议改动内容,请您立即停止使用天虹社区论坛及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天虹社区论坛,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改动。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第一条 总则
1.1 “TexHoo”、”天虹”为广州市联舟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舟)注册商标,任何人未经联舟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
1.2 天虹社区论坛是联舟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为用户提供讨论、交流的平台。
1.3 天虹社区论坛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联舟公司。
1.4 联舟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协议享有解释权。
第二条 社区用户权利及行为规范
2.1 凡是注册用户和浏览用户均为天虹社区论坛用户(以下统称”用户”)。
2.2 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2.3 用户行为规范: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百度贴吧平台政策,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2.3.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3.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3.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3.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2.3.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2.3.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2.3.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2.3.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2.3.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2.3.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2.3.11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2.3.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
2.3.13 与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相关的违法违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动态、视频等);
2.3.14 含违规地图或者与违规地图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动态、视频等);
2.3.15 含有违法违规互联网宗教信息内容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
(2)利用宗教妨碍国家司法、教育、婚姻、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
(3)利用宗教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或者利用宗教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欺骗、胁迫取得财物的;
(4)违背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
(5)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和睦相处的;
(6)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损害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
(7)从事违法宗教活动或者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便利的;
(8)诱导未成年人信教,或者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
(9)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经销、发送宗教用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
(10)假冒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活动的;
(11)传教;
(12)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
(13)组织开展宗教活动;
(14)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15)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16)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2.3.16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4 用户在天虹社区论坛发表文章时(含评论、动态、私信消息等),除遵守本协议外,还需遵守对应社区的相关规定。
2.5 用户不得违规在天虹社区论坛内发布广告,包括但不限于:2.5.1 发布带有任何有联系方式的网络创业、网络兼职、刷Q币以及非真实性中奖信息;
2.5.2 内容包含带有任何联系方式的学历职称代办,专业代做试题,作业,论文等题目以及售卖考试答案等信息;
2.5.3 发布任何带有联系方式的银行卡代办、买卖发票、非法彩票等信息;
2.5.4 含有联系方式的黑客、收费删帖、办证刻章等违法信息;
2.5.5 非官方认证的发布任何带有联系方式的医院、美容、药品、祛斑、医生专家和整容等信息。2.6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因用户行为给联舟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赔偿。
2.7 天虹社区论坛拥有对违反本站规则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力,直至禁止其在本网站内发布信息。
2.8 除天虹社区论坛官方管理的社区外,用户有权按相关流程申请担任其他社区的版主。
2.9 禁止任何使用发贴机等非法软件进行爆吧、违规发贴的行为。
2.10 任何用户发现贴子和消息等内容涉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协议的,有权按进行投诉。
2.11 为了能够给广大用户提供一个优质的交流平台,同时使各贴吧能够良性、健康的发展,将对涉及反动、色情的头像、签名档和发布盗版和不良内容的用户,进行严厉处理。一经发现此类行为,将视情况给予暂时或永久封禁ID并清空所有发言的处罚。
2.12 天虹社区论将会依据您所发布的贴子(点赞量、评论量、阅读量、分享量等)进行分析计算,最终综合得出贴子的热度值,热度值越高的贴子将在热榜中排名越高。
第三条 权利声明
3.1 天虹社区论坛由用户创建,是用户对该吧名称所指事物、现象介绍、评论的平台。文章(含评论、动态、消息等,下同)仅代表作者观点,与联舟公司无关。对于用户言论的真实性引发的全部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联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用户之间因使用天虹社区论坛而产生或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或损失,由用户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联舟公司无关。
3.3 用户在使用天虹社区论坛服务时所发表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表演等用户原创的内容或已获合法授权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
3.4 为持续改善联舟公司为用户提供的各项服务,用户理解并且同意,用户在天虹社区论坛所上传、发布或传输内容,联舟公司及关联方可以进行合理使用,并可就相关侵权行为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维护用户及联舟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处罚规则
4.1 联舟公司郑重提醒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将承担包括被关闭全部或者部分权限、被暂停或被删除其帐号的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1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4.1.2 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等非法或侵权言论的;
4.1.3 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4.1.4 模仿贴吧管理人员ID或者他人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4.1.5 使用发贴机等非法软件进行爆吧、违规发贴的行为;
4.1.6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
4.1.7 其他百度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4.2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天虹社区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天虹社区论坛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
4.2.1 发表含有本协议第2.3条禁止发布、传播内容的文章;
4.2.2 发表不符合版面主题,或者无内容的灌水文章;
4.2.3 同一文章多次出现的;
4.2.4 违反本协议第2.5条的规定,发布广告的;
4.2.5 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用户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4.2.6 其他联舟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第五条 用户注意事项
5.1 当您在使用天虹社区论坛内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请您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联舟公司不对您与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能出现的纠纷承担责任。
5.2因用户使用天虹社区论坛或要求天虹社区论坛提供特定服务时,天虹社区论坛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者通过第三方支持用户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通过个人中心接入的内容等),联舟公司不保证通过第三方提供服务及内容的安全性、准确性、有效性及其他不确定的风险,因此若引发的任何争议及损害,与联舟公司无关,联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6.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联舟公司的一项基本原则,联舟公司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联舟公司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信息。
6.2 您在申请天虹社区论坛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联舟公司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您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天虹社区论坛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6.3 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账号申诉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6.4 联舟公司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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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联舟公司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天虹社区论坛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6.7 您应对通过本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您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第七条 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7.1 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您应在您的监护人监护、指导下并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后,方可使用百度贴吧及相关服务。
7.2 天虹社区论坛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成年用户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并应在取得监护人的同意以及在监护人指导下正确使用百度贴吧及相关服务。
7.3 未成年人用户及其监护人理解并确认,如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可能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7.4 未成年人用户特别提示7.4.1 未成年人使用天虹社区论坛及相关服务应该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7.4.2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a.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b.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c.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d.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e.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7.4.3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益,联舟公司特别提醒您慎重发布包含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您已获得权利人同意在百度贴吧及相关服务展示未成年人的肖像、声音等信息,且允许联舟公司依据本协议使用、处理该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
7.5 监护人特别提示
7.5.1 如您的被监护人使用天虹社区论坛及相关服务的,您作为监护人应指导并监督被监护人的注册和使用行为,如您的被监护人申请注册百度帐号,百度公司将有权认为其已取得您的同意。
7.5.2 您的被监护人在使用天虹社区论坛及相关服务时可能使用充值、消费等功能。您作为监护人,请保管好您的支付设备、支付账户及支付密码等,以避免被监护人在未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您的帐号使用充值、消费等功能。
第八条 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
8.1 联舟公司保留对以下各项内容、信息完全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8.1.1 天虹社区论坛及其所有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容、数据、技术、软件、代码、用户界面、商标、logo等商业标识以及与其相关的任何衍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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